美國CPSC嬰兒推車ASTM F833-21要求,2021年6月15日,美國材料試驗學會(ASTM)批準了一份最新修訂版ASTM F833-21,該版本于2021年8月發布。2021年11月18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發布直接最終法規,批準臥式和坐式手推車安全修正案(16 CFR 1227)。新法規將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
本臥式和坐式嬰兒車標準規定了性能要求、試驗方法和標簽要求,以解決與手推車和兒童相關的危險,包括穩定性、制動器、約束系統、鎖扣和折疊機構、結構完整性、繩索、車輪分離和擠夾風險。
關于ASTM F833-21:
2021年6月15日,美國材料試驗學會(ASTM)批準了新版的嬰兒手推車安全標準ASTM F833-21,并于2021年8月發布。該標準規定了嬰兒手推車的性能要求、試驗方法和標簽要求,包括穩定性、制動器、約束系統、鎖扣和折疊機構、結構完整性、繩索、車輪分離和擠夾風險等,以解決手推車對兒童造成的相關危險。
如下是舊版ASTM F833-19至新版ASTM F833-21的主要變更:
·允許混凝土地面作為試驗表面。ASTM F833-21將第4.1節中的“應”一詞替換為“可”,允許在最初規定的表面或未覆蓋的混凝土地面上進行試驗;
·汽車座椅組合裝置的參考列表。ASTM F833-21新增加了對第6.7.1節和第6.10節的參考,以及相應的試驗方法,以符合第6.6.1節中的要求;
·增加了駐車制動機構試驗方法。ASTM F833-19第6.1.3節規定“每個駐車制動器的構造應確保當兒童按照說明書固定在手推車中時,裝置內的兒童不會將其解鎖。”ASTM F833–21取代了本文本,并新增了三種替代試驗方法6.3.1.1, 6.3.1.2和6.3.1.3,用于評估產品每個座位的駐車制動器釋放機構。
這項直接最終規則參考了ASTM的2021年版本的自愿性標準,更新了嬰兒車和手推車的強制性標準。根據修正案,每個嬰兒臥式和坐式推車應符合ASTM F833-21《嬰兒臥式和坐式推車消費者安全性能規范》的要求。美國ASTM F963規定了嬰兒臥式和坐式推車安全性能要求、測試方法和標識要求,以盡可能地減小此類產品對嬰兒造成的危險。
2014年3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根據2008年《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第104條公布了嬰兒車和手推車的消費品安全標準。CPSIA規定,在修訂自愿性標準后,應更新基于自愿性標準的耐用嬰幼兒產品的強制性標準。
如您有相關產品需要咨詢,歡迎您直接來電0755-27909791 ,18126299544咨詢我司工作人員,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