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10月份,EAEU歐亞經濟聯盟(原海關聯盟CU)已通知即將在2018年3月1日執行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用技術法規(RoHS) - EAEU TR 037/2016,根據歐亞經濟委員會的決議,EAEU TR 037/2016公告強制認證的緩沖期至2020年3月1日,意味著在4個月后所有RoHS法規管制產品在進入EAEU各國市場前皆需取得RoHS符合性認證文件。
EAEU TR 037/2016指令強制ROHS產品管制清單
1、家用電子電器產品
2、電子計算機及電腦周邊連接、組合設備
3、終端電信設備
4、復印機及其他辦公設備
5、電動工具
6、光源和照明設備
7、音響器材
8、賭博機器和自動售貨機
9、收銀機、售票機、身份證讀卡器、自動柜員機及互動資訊站
10、額定電壓不超過500V(交流或直流)的電纜、電線和軟線;光纖電纜除外
11、斷路器和保護切斷裝置
12、火災探測器,安全探測器及其組合產品
歐亞經濟委員會成員國包括俄羅斯、白羅斯(注:原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亞美尼亞5個國家,提示即將出口上述產品到5個成員國的廠商在2020年3月1日之前除了獲得EAC認證以外,還需要獲得 RoHS DOC方可進入當地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