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檢測報告怎么辦理?un38.3檢測報告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
通常所說的UN38.3認證,其實是指鋰電池經過UN38.3條款測試報告,并且申請民航總局授權的13家認證公司,進行航空安全鑒定書的發放。因此UN38.3認證通常包含:UN38.3報告以及航空安全鑒定書。
為切實保證電池航空運輸安全,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民航總局日前向各航空運輸公司發布了《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再次明確要求各機場在鋰電池收運過程中,嚴格遵守鋰電池運輸前必須經由民航總局認可的實驗室進行UN38.3測試的規定,沒有UN38.3合格報告的不能收運,我們為客戶提供的測試報告,將為廣大鋰電池廠商和貨運公司提供鋰電池UN38.3測試服務,及時可靠地保證鋰電池正常運輸,消除鋰電池運輸安全隱患。
鋰電池按照以下標準進行測試:鋰電池UN38.3檢測(lithium batteries UN38.3 test)按照《聯合國關于危險品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第3部分38.3款要求進行8項安全性能測試,UL 1642-2005、IEC 61960、GB/T 18287-2000、QB/T 2502-2000、SN/T 1414.3-2004。
目前,聯合國發布的UN38.3最新版本為ST/SG/AC.10/11/Rev.6/Amend.1,其中涉及的修訂有:
一、T1高度模擬的樣品預處理由“十個樣品經過1個充放電循環后再充滿電的狀態”調整為“五個樣品經過1個充放電循環后再充滿電的狀態+五個樣品經過25個充放電循環后再充滿電的狀態”,此處調整僅適用于可充鋰電池。
二、T2高低溫循環、T3振動試驗、T4沖擊試驗、T5外短路、T7過充電試驗、T8強制放電試驗的樣品預處理由“四個小型鋰電池樣品經過1個充放電循環后再充滿電的狀態+四個小型鋰電池樣品經過50個充放電循環后再充滿電的狀態”調整為“四個小型鋰電池樣品經過1個充放電循環后再充滿電的狀態+四個小型鋰電池樣品經過25個充放電循環后再充滿電的狀態”,此處調整僅適用于小于或等于12kg的小型可充鋰電池。
三、T6撞擊或擠壓試驗的測試樣品狀態由“五個電芯樣品,經過1個充放電循環后保持半電狀態”調整為“五個電芯樣品,經過1個充放電循環后半電狀態+五個電芯樣品經過25個充放電循環后半電狀態”
四、38.3.2.1章節范圍增加說明:如果樣品屬于不可拆卸電池,可以評估帶設備一起測試。
五、38.3.5增加有效簽名信息:委托人提供的資料需要有有效可追溯的簽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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