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玩具SOR認證|亞馬遜CPPSA認證機構,根據新頒布的《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案》(CCPSA),加拿大于2011年制定了新的《玩具條例》(SOR/2011-17),以取代原有的《危險產品(玩具)條例》。新條例將從2011年6月20日起實施。
隨著新的《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案》(CCPSA)將于2011年6月實施,原有HPA下屬的實施條例將逐漸轉為CCPSA下屬的實施條例。在玩具的化學安全方面,目前已制定的條例是《玩具條例》(SOR/2011-17)和《兒童珠寶條例》(SOR/2011-19)。
CCPSA現行的加拿大法律體系主要沿用了英國普通法系。作為一個聯邦制國家,加拿大聯邦議會和各省議會都有權制訂法律。聯邦議會針對憲法劃分的事務為整個加拿大制訂法律(通常是先頒布法案,然后依據此法案來批準一些條例以保證法案得以實施);同時,各省議會也可以在劃定的立法事務權限的范圍內頒布一些地方法規。且省議會頒布的法規不能與聯邦議會頒布的法規相沖突。
就玩具行業而言,相關的法律主要是《危險產品法案》(HPA)及其實施條例《危險產品(玩具)條例》,由加拿大健康產品安全局(其前身為產品安全局)管理和執行。此外,2010年12月15日加拿大通過了《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案》(CCPSA),將于2011年6月開始實施,到時將取代《危險產品法案》的第I部分和附錄。
在加拿大,所有14歲及以下兒童在學習或玩耍時使用的產品必須符合加拿大消費品法案(CCPSA)規定的聯邦安全標準,包括:
1).加拿大玩具法規(SQR/2011-17)
2).含鉛消費品法規(SOR/2018-83)
3).鄰苯二甲酸酯法規(SOR/2016-188)
4).表面涂層材料法規(SOR/2016-193)
CCPSA認證機械物理安全性能:
機械物理安全是玩具安全中加拿大政府較為關注的一個問題,《危險產品法案》下屬的《危險產品(玩具)條例》的第7條和第8條規定了對所有年齡兒童普適的保護要求(如窒息危害、坍塌危險、夾傷危害、利點利邊和刺傷的危害等)。第13到27條規定了特殊玩具的要求,如搖鈴、松緊帶、推拉玩具、小部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