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完成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要求》等8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并進一步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截止日期至2025年1月18日,公眾可在公示期內反饋不同意見。
《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要求》(征求意見稿)主要更新技術內容如下:
(1)將我國電器電子產品管控有害物質種類由六大類增至十大類,保持與國際行業要求一致(新增 4 種鄰苯二甲酸酯類有害物質(PAEs):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 和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HP)的管控限值),詳情如下▼
(2)在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含量限值指標檢測方法中,統一使用 GB/T 39560 (所有部分)“電子電氣產品某些物質的測定”系列標準方法(IEC 62321 (所有部分),IDT),以保障行業 RoHS 符合性檢測結果準確性和一致性;
(3)在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要求中,新增二維碼、屏顯等數碼表述相關標識信息方式和要求,以降低企業 RoHS 管控成本;
(4)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符合性聲明時,增加技術支撐文件中檢測報告覆蓋產品有害物質高風險組件要求,以提升行業RoHS“自我申明”合格評定結果整體可信度;
(5)增加了檢驗規則、支撐行業持續保障電器電子產品常規生產過程RoHS符合性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