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食品行業迎來重磅新規!GB 7718-2025《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28050-2025《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及《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同步升級,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實施,將直接影響食品標簽設計和市場合
GB 7718-2025《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新標十大亮點解讀
明確食品添加劑、污染物等“無”“不含”聲稱要求
GB 7718-2025(以下簡稱“新標”)中此條款的出現,市場上不再允許出現“無色素”、“不含防腐劑”、“0添加劑”、“不使用色素”等針對食品添加劑大類進行聲稱的情況。
明確日期只能按照年月日順序,同時需要標注保質期到期日
應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如日期標示采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形式,應標明所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保質期6個月及以上的,可僅標示保質期和保質期到期日。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面面積不大于20cm2時,可僅標示保質期和保質期到期日。
致敏物質變為強制標識內容
規定含有八大類致敏物質作為配料時需強制標識,標示方式可使用字體加粗或下劃線,在配料表臨近位置專門標示提示信息的方式進行。
新增數字標簽標示方式
數字標簽的出現可以與傳統標簽形成互補,為消費者了解食品信息提供了更多的方式,也為企業提供了展示更多食品信息的途徑。企業可自愿選擇是否采用數字標簽形式,如使用則需滿足上述截圖要求。
明確添加香精香料調配口味不得用真實照片
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調配出某種配料或食物風味的,僅可使用相關配料或食物真實照片以外的圖案,且應在圖案臨近位置醒目標示“圖案僅供口味參考”等字樣。因此草莓味果汁等相關類似產品,標簽不得出現草莓等產品真實圖片。
新增配料或成分在名稱提及需定量標示
食品中的配料或成分若在食品名稱中提及,應標示其相關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但僅用于說明終產品工藝和性狀、風味、口味、口感等感官特征的描述性用語,或僅用于說明產品用途的表述中所使用的名稱不需要定量標示。
將符合要求散裝食品納入預包裝食品管理
GB 7718新標將預先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容器中以計量方式銷售的食品明確列入預包裝食品進行管理,針對此類符合要求散裝食品標簽應按GB 7718新標進行調整并管理。
設定食品添加劑INS號標示方式要求
即只有滿足產品包裝最大表面面積≤60cm2,才可選擇INS號形式,標示方式為具體功能類別名稱(國際編碼INS號)。(舉例:增稠劑(1520))
新增發酵菌種和滅菌工藝標示要求
菌種在食品中起發酵作用的,也可歸類標示為“發酵菌種”或“微生物發酵劑”。
菌種經過滅活或采取過濾等方式去除的可不標示,如標示,應在食品屬性名稱或配料表的臨近位置明示產品的殺菌工藝,或標示“經滅活”“非活菌型”“殺菌型”“滅菌型”等能充分說明菌種已無活性的詞語。
修改配料的歸類標示方式
新標新增產品:添加、未經滅活或去除工藝的菌種、醬油、食醋、食糖、淀粉糖、發酵酒、蒸餾酒、食用酒精。同時植物油中的橄欖油修訂后也可與其他植物油一樣標示。
GB 28050-2025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新標七大亮點解讀
強制標示內容升級:由“1+4”變為“1+6”
GB 28050-2025(以下簡稱“新標”)將強制標示的營養素由原“1+4”(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擴展為“1+6”,新增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和糖兩項。
高糖、高飽和脂肪攝入與肥胖、心血管疾病等密切相關,強制標示有助于消費者精準控制攝入量。
新增“鹽油糖”提示語
預包裝食品應在營養成分表下方標示“兒童青少年應避免過量攝入鹽油糖”。
《中國居民營養與慢性病狀況報告(2020 年)》顯示,6 歲以下兒童肥胖率為 3.6%,6~17歲兒童青少年肥胖率為7.9%,提示語旨在通過法律強制(《未成年人保護法》)和膳食引導,培養健康飲食習慣,助力“三減”(減鹽、減油、減糖)行動落地。
允許使用“卡”“千卡”“卡路里”等能量聲稱
適應市場能量聲稱方式,將市場常用卡路里描述方式列入可選擇范圍。只要滿足能量對應含量要求,即可聲稱無卡、低卡等用語宣傳產品。但需注意僅含量聲稱可以使用卡路里的描述,在營養成分表中能量的單位依然是千焦/kJ。
豁免范圍調整,兼顧靈活性與規范性
GB 28050新標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簽的情形新增糧食籽類和谷物雜糧等僅經簡單物理處理、未添加其他配料的的單一原料干制品,并將豁免包裝表面積限制放寬至≤40cm2。
此項修改將減輕小微企業與簡單加工食品的合規負擔,同時確保高流通產品信息透明。
修改部分營養成分營養素參考值(NRV)
修改8個營養成分營養素參考值(NRV),因此計算時需注意數值變化,以防算錯導致投訴等問題風險。刪除膽固醇營養素參考值(NRV),后期膽固醇的NRV%則不再需要標示,應以空白、橫線、斜線方式表達。
優化營養聲稱與誤差范圍,強化科學性
順應時代變化,對部分不適用或不適配營養成分聲稱進行刪改或增加。
含量聲稱:刪除低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聲稱要求,新增n-3多不飽和脂肪酸的含量聲稱要求;
比較聲稱:刪除碳水化合物、減少蛋白質、減少膽固醇、減少膳食纖維、減少維生素的比較聲稱要求,新增減少飽和脂肪的比較聲稱要求;
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新增長期過量攝入鹽、脂肪、糖等警示用語,修訂蛋白質、維生素D、鈣等作用聲稱標準用語。
檢測要求:乳糖允許誤差由≥80%調整為≤120%,維生素A/D誤差范圍統一為≥80%標示值,提升檢測嚴謹性。
引入“份量參考值”,推動營養定量標準化
推薦18類預包裝食品份量參考值,促進產品份量標示統一化。以份量標示的方式,更貼近實際食用量,方便消費者規劃。
《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
《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對比《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主要是針對預包裝食品標簽日期、名稱、標簽內容格式、網售食品刊載信息等方面進行更新變化,與《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配套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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